吉林落实加力提效财政政策 全省生态环保投入实现大幅增长

2023年,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,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,不断加大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,支持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,厚植吉林发展亮丽底色。根据财政部规定口径统计,2023年全省财政生态环保资金支出实现212.1亿元,比2022年增加42.7亿元,增长25.2%,比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增幅高16.2个百分点,有力支持了减污、降碳、扩绿、增长协同推进。
一、加强顶层设计,着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。成立吉林省财政厅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,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,一以贯之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、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决策部署。印发《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》,聚焦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增效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转化等重点领域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、税收政策激励约束、政府绿色采购引导等各项政策协同效应。
二、深度协作谋划,全力争取国家政策支持。全国“两会”后,立即按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安排和具体政策要求,与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和林业草原等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协作,立足吉林生态优势和生态强省建设任务统筹谋划,全力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。2023年,中央财政下达我省资环领域转移支付资金100.5亿元,可比增加14.1亿元、增长16.3%。牵头组织申报的山水工程、矿山修复、国土绿化3类5个重大生态环保项目,全部通过国家竞争性评审,实现“大满贯”,累计将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0亿元。
三、强化激励约束,努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。严格落实“花钱问效”机制,坚持事前有目标、事中有监控、事后有评价、结果有反馈、反馈有应用,对生态环保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,根据资金使用绩效给予差异化支持、奖优罚劣。建立清洁取暖项目协调推进工作机制,制定国土绿化项目管理办法和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实施细则,全力规范和推进重大生态环保项目实施。健全完善生态环保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调度通报制度,纳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,探索建立财政资金支持黑名单,督促市县全面强化生态环保项目和资金管理,更好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。
下一步,各级财政部门将更好发挥财政资源配置职能,努力筹措并管好用好生态环保资金,助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,为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做出更大贡献。